陳巧文襲警表證成立下月再審
2010-08-10 (16:55)
多次參與反高鐵示威集會的香港大學女生陳巧文涉嫌襲警案,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她否認控罪。裁判官阮偉明認為,陳巧文襲警罪表面證供成立,等待被告與律師商議是否答辯,押至下月3日再審。

        報稱遇襲的女警林月倪在庭上作供時表示,案發當晚在西區警署對開協助維持秩序,期間陳巧文企圖攀過鐵馬,並用右手襲擊其右邊臉。她認為,感覺上陳巧文的行為是刻意的,其後向上司匯報送院檢查。

        控方也在庭上傳召一名警員作供,並宣讀另一名警員的書面供辭。在庭上作供的警員表示,在陳巧文被捕後,一名女子曾向警方自首,聲稱在元旦遊行當日曾以右手襲擊一名女警的右眼,其後走入人群中。而另一名警員的供詞則指當日沒有看見任何人襲警。

        本案的主審裁判官是早前處理終審法院法官包致金侄女襲警案的裁判官阮偉明,而陳巧文也同是被控違反《警隊條例》第63條,最高刑罰是罰款5000及監禁半年。

        案情指,22歲陳巧文於本年1月1日元旦日在中聯辦外示威期間涉嫌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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