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前女秘書狂碌公司卡判囚2年 |
2010-08-10 (11:37) |
中年港鐵女秘書為代父母還債,於4年間利用港鐵提供的公司信用卡瘋狂購入數碼相機、手機及筆記型電腦等490件產品後,再以八折轉售圖利,涉案款項高逾200萬元。她較早前承認29項盜竊及偽造罪名,今早在區域法院被判監2年。 辯方求情指,被告以八折價錢把涉案產品轉售,故實際得益並沒有200萬元,而被告把得益全數用於代父母償還30萬元債務及女兒的課外活動上,加上被告事後已被扣去50萬元公積金,故港鐵實際損失僅為160萬元。 案情指,曾有2項盜竊案底的女被告鍾智坤,於08年7月開始任職港鐵女秘書。她於05年1月至09年11月期間,共152次使用公司信用卡,購入價值200萬元的電子產品後轉售圖利,並於08年10月至09年11月期間,14次在向港鐵財務部提交的卡戶口每月報告中,冒上司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