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脊華裔後備海軍涉持刀傷人案 被告認罪官輕判社會服務 |
2010-08-07 (05:16) |
(紐約 )(本報記者彭雨農紐約報道)去年在布碌崙灣脊區發生的華裔後備海軍涉嫌持刀傷人案被告錢子揚(前譯錢志) 昨(5日)於布碌崙地檢處開庭審訊,錢子揚一改過去堅持自己是自衛傷人的說法,當庭向法官認罪,法官也因錢子揚具悔意而輕判其12至15個月的社會服務替代服刑。 此案原先應於昨日進入陪審團程序,不過因被告錢子揚與其委託律師華埠黃與黃律師樓金肯尼(Kenneth Kim)向地檢處選擇認罪,並向地檢處申請加入「Coming Justice」計劃,以12個月至15個月的社會服務及接受教育課程等取代冰冷的監獄服刑。 22歲的錢子揚昨日在庭內表示,他是在去年4月19日凌晨4時多與友人從布碌崙60街交9大道某卡拉OK店時遭到一群華青攻擊,因此他為求自保拿出小刀還擊,並且刺傷了其中一名華裔青年勒基思吳(Regis Wu)。 根據過去金肯尼律師致函檢察官辦公室書信的內容顯示,被告是遭卡拉OK外酗酒的男子公然挑釁,後來又遭人從後攻擊,接著被7至10名華裔青年一擁而上圍毆,導致其臉部、手部、背部和頸部傷痕纍纍,其一個門牙也遭打脫而需裝上假牙,律師在函中指出,被告承認遭眾人攻擊時他曾從身上取出一把刀子自衛而刺中其中一人,在該班攻擊被告的眾青年中,只有勒基思吳被刺中,這顯示被告是自衛並非有意傷害他人,而且被告在警方到場後立即趨前向警員求助並自動將刀子交給警方,因此堅持被告無罪。 或因為了避免錢子揚在陪審團程序中遭重判最高25年的徒刑,錢子揚昨在金肯尼的陪同下選擇認罪,地檢處也因錢子揚的認罪而撤銷他原屬重罪的持械傷人罪,僅留下屬輕罪的四級非法持械,讓錢子揚得以繼續其大學學業,以及他的軍旅生涯。 負責審理本案的法官Abraham Gerges表示,地檢處本來不願意接受被告律師提出的認罪換減刑,不過最後是在法院出面協調下,才達成協議,全案並將於10月19日正式宣判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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