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類飲品徵批發費 各方都有話說
2010-08-06 (05:57)
(三藩市 )(本報記者蕭慧三藩市報道)由市參事艾華樂提出的開徵「酒精類飲品批發費」,意在收取費用支付市府每年為處理醉酒相關案件、求助、戒酒等計劃的開支。不過包括三藩市商會、夜店聯合陣線等商界組織,同聲反對這個計劃,商會代表指出這是非法收費,相當於變相加稅。

        艾華樂指出,三藩市每年有大批傷害兇殺案、殘障、病患等因由飲酒而致。法案引述2010年一項醫療研究報告統計,在2006年加州因飲酒引發10600宗死亡個案及7萬2000多宗送院醫治個案。

        根據6月發表的可行性關聯報告,三藩市市府衛生局、消防局轄下多個計劃處理醉酒者個案,包括無法獲報銷的急救服務、戒酒計劃、無保險醫療服務等,每年支出1810萬元。

        三藩市按加州人每年消耗酒類飲品的平均值,應按酒類飲品的酒精度數,大約是每杯12盎司啤酒4.1仙、每杯6盎司紅酒或白酒類5.9仙,以及每1.5盎司烈酒徵4.7仙的規格,向供應三藩市市場的酒類批發商收取批發費。這樣,每年會有約1630萬元批發費,可用於相關事件、案件及服務計劃的開支,相當於這類市政開支的90%。

        不過,市主計官辦公室經濟分析師Ted Egan報告指出,該數據以加州人平均消耗酒類飲品計算,事實上三藩市人均消耗酒類飲品的數量,是加州人均消耗量的124%,主要是因為三藩市餐館、酒吧林立,夜生活豐富。因此,市府收取的批發費,可按比例減少25%。

        Egan也指出,酒精類飲品批發費對於私人商業來說,可能會導致工作機會流失而令市府稅收減少,但另一方面公僕職位可能增加,所以對三藩市整體經濟無大影響。

        商業團體組成聯盟群起反對,稱三藩市最低工資、全民健保等法律已令業主只能勉強維持生意,開徵批發費勢必增加酒類飲品收費,會令顧客不願意消費,嚴重打擊夜店的生意。

        而支持這個提議的多個反暴力團體、退休人員團體等,則認為此舉對症下藥,以適當來源的收費拯救因市府財赤而每年都瀕臨被全面削減的戒酒、防暴力社區計劃。

        加州紅酒製造商就認為此事很難實行,三藩市有2000多人既是釀酒商也是銷售紅酒的商家,收費如何處理?還有從各方進入三藩市縣界的航空公司飛機上提供的酒類飲品呢?這種情況批發費又如何向批發商收取呢?

        此法案將在市參事休會期過後繼續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