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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致金侄女襲警案維持原判
2010-08-06 (17:19)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侄女襲警周一僅被判接受感化1年、罰款8千元及停牌1年,引起全城爭議,律政司兩日後即申請覆核刑期,案件火速今午聆訊,經過約兩個餘小時的聆訊和考慮,原審裁判官阮偉明最終維持原判,並強調若判處被告監禁只會妨礙她的治療進程,並且傷害其自尊。

        覆核聆訊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由原審裁判官阮偉明審理。律政司副刑司檢控專員薛偉成代表控方出庭陳述覆核的理據。原審裁判官阮偉明在庭上詢問薛偉成,既然法庭上次已作出判刑,為何仍要覆核刑期,而不向高一級的法院提出上訴。

        薛偉成解釋,原審判決在原則上犯錯,判刑明顯不足,所以提出覆核,向法庭呈上更多參考資料,包括被告3項控罪最高可判監半年。他又引述感化報告指,被告案發沒有受到酒精的影響,並非原審判詞所指受酒精影響而犯案,而被告仍然對事件感到憤怒,不承認自己當時醉酒,並指摘警員犯錯,顯示被告沒有悔意,希望裁判官在覆核時要作出考慮。

        裁判官阮偉明多次反問控方是否需要判被告監禁才感滿意,薛偉成強調襲警是嚴重罪行,被告過往曾有襲警紀錄,法庭已給予機會改過及接受酗酒洽療,但效用明顯不大,一般來說應即時監禁。

        辯方則指出,被告有精神及酗酒問題,應該給予康復的機會,而被告又沒有以其家庭背景作為抗辯理由,如任何人認為其家庭背景會影響裁決,是侮辱法庭的決定。

        裁判官阮偉明經過一番考慮後決定維持原判,即感化1年、罰款8千元及停牌1年。阮偉明指出,考慮判刑並非考慮被告的家境,而是著重她會否重犯,多份精神報告和感化報告均認為,被告因患病才犯案,若判處監禁只會妨礙其治療進程,並且傷害她的自尊。他強調,維持原判雖然會被公眾質疑偏幫富人或包庇大法官包致金的侄女,但是這是最好的判決。

        警務督察協會主席廖潔明聽取裁決後表示,對判決不感失望,因為很難要求「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只是希望律政司盡快提出上訴,以便上級法院可以訂出同類案件的量刑指引。

        由於傍聽的公眾太多,法院轉換可容80人的法庭審理,但仍有市民未能入內。被告AminaMariamBokhary抵步時以深色披肩遮面,在大批男子護送下進入法庭,加上大批記者到場採訪,期間情況一度混亂。而Amina離開法庭時也遭到大批記者包圍,情況非常混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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