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地亞商標侵權案滬開審 |
2010-08-03 (16:28) |
法國名牌卡地亞(Cartier)控告內地3家公司商標侵權案,3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公開審理。 法庭將擇日對此案進行宣判。 3家被告公司分別來自廣東佛山和上海閔行。卡地亞認為,3被告在經營中將與原告商標相同的「卡地亞」作為商標使用,並造成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嚴重侵犯原告公司合法權益。 訴訟狀又指,路易-弗朗索瓦•卡地亞在巴黎創立的卡地亞品牌,已在世界許多國家多個類別註冊了「Cartier(卡地亞)」及圖形商標。在中國,1999年,該商標名列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布的「全國重點商標保護名錄」。2004年到2005年,津京滬三地工商行政管理局也分別發布通告,「Cartier(卡地亞)」均作為涉外高知名品牌名列其中。 卡地亞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停止在經營中使用「卡地亞」、停止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同時訴請法院判令被告共同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50萬,承擔全部訴訟費用,並在相關媒體及經營場所公開說明事實,消除影響。 3被告的共同委托代理人辨稱,「卡地亞」只是產品系列名稱,3家公司並未造成商標侵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