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污染貝類圖利 卑詩嚴打非法挖掘 |
2010-08-03 (05:17) |
(多倫多 )(溫哥華記者鄭一峰、馮瑞熊報道)由於水質受到污染,整個低陸平原的海岸都是嚴禁挖掘貝殼類動物,因為食用這些貝類,輕會腹瀉,重則有性命危險,盡管有關方面已提高罰款甚至判以監禁,仍有市民或遊客以身試法,繼續挖掘。令執法人員更擔心的是,有人擬將挖掘回來的受污染貝類,出售給大溫食肆或海鮮零售商,食客或市民隨時無辜中招。低陸平原沿海地方,如三角洲與素里南端的界限灣(Boundary Bay)一帶,生長著不少肥美的貝殼類動物,包括馬尼拉蛤(Manila Clam)、馬蚌(Horse Clam)、鳥蛤(Cockle)、青口(Mussel)及蠔(Oyster),不少酷愛吃海產的市民或遊客,無視禁令,趁潮退時候進行非法挖掘,最後墮入法網中。 罰款1000-3000元 記者日前跟隨加拿大漁業及海洋部(Fisheries and Ocean Canada)的官員到白石鎮(White Rock)海邊,直擊他們的執法經過,執法人員在一部汽車上,搜出近百隻剛挖回來的蛤,女司機遭到起訴,如果一經定罪,會被罰款1,000至3,000元。 單是去年,加拿大漁業及海洋部菲沙河谷西分隊就處理306宗涉及非法挖貝的個案,查處223個人。 水質受污 食用危險 該隊現場監督詹森(Neil Jensen)稱,不明白為何法庭已提高罰款,仍有不少人以身試法,他們其實並非想檢控任何人,只是想保障市民的健康,他指整個低陸平原水質都受到污染,食用這些貝殼類動物,會嚴重損害健康。 詹森指出,非法掘蜆的人除本地居民外,更包括來自中國、澳洲及美國的遊客,「部分人並非不知這裡是禁止挖掘蜆蛤,因為禁令已實行了40年,很多人都知道,當我們採取行動時,他們更懂得分開逃走,他們清楚自己是在做錯事。」 以身試法 坐監30日 詹森稱,吸引這些人非法挖貝的其中原因,就是可以得到不錯的利錢,好像每磅馬尼拉蛤,可以賣得6元。他指出,2008年夏天,他們在南素里曾截到一個越南裔的大溫居民,他與另一個男子,在2個小時內,挖到近225公斤馬尼拉蛤,如果賣出,可以賺取超過3,200元。 他稱,該越男裔男子事前曾與溫哥華一間餐廳聯絡,他們懷疑該男子是將挖來的馬尼拉蛤賣給該餐廳,事後亦曾巡查該餐廳,但苦無證據證明與餐廳有關。不過,由於數目龐大,該名越南裔男子最終被罰款一萬元,由於他無能力付罰款,最後要坐監30日,運送馬尼拉蛤的汽車,更要被充公。 詹森表示,除餐廳外,他們之前亦懷疑有人將非法挖得的貝殼,賣給溫哥華一間海產零售店,但最終亦未能有足夠證據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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