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溫室氣體法例增加支出
2010-07-28 (05:28)
(三藩市 )(本報訊)加州限制溫室氣體的法例尚未如承諾般創造綠色科技職位,但已令到州府的薪酬支出增加。

        限制溫室氣體排放量的州眾議院AB 32法案,2006年由州長阿諾舒華辛力加簽署生效。此後,加州空氣資源委員會已增聘超過150名僱員,包括科學家、工程師、技師和其他空氣污染專家,人手增幅為12.5%。加州能源委員會和資源回收局則增加了29個職位。

        消費者權益組織Public Citizen的能源項目主任Tyson Slocum說,氣候變化的性質範圍甚廣,空氣資源委員會所獲的監管權力甚大,成為非常權重的機構。根據AB 32法案,空氣資源委員會會規管煉油廠、公用事業和其他能源公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並會設定汽油中的碳含量標準,以及策劃成立一個交易市場,讓煉油廠和公工事業買賣排放二氧化碳的限額。

        在2007至2008的財政年度,該局聘請了125人,下一財政年度再聘請了32人,2009至2010財政年度聘請了3人。

        溫室氣體法案的支持者說,為了趕及推行法例,增聘人手是必須的。Sierra Club總監Bill Magavern說,空氣資源委員會的薪津不會加重納稅人的負擔。法案規定煉油廠、公用事業及其他能源公司每年付費最高達6千5百萬,作為州府推行法案之用。 反對者說,這些成本會對這些公司造成損害,費用最終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賈維斯納稅人協會(Howard Jarvis Taxpayers Association)主席Jon Coupal說,這法案損害加州經濟,他質疑為何要增聘人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