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師子襲擊禁錮同學判入勞教 |
2010-07-26 (13:39) |
父為牧師的17歲中四生聲稱為要錢耍樂,竟向所讀學校的班長埋手,與女友聯手逼對方講出提款卡號碼提走1900元,再非法禁錮他34個小時,又虛構「大佬」向班長施壓,要他誘另一名同學出來,然後分別向二人施以拳打腳踢、香灼胸背等極刑。他較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偷竊等多項罪名,被法庭判入勞教中心。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判刑時表示,就讀中四的被告柯雋揚有多次盜竊、襲擊案底,曾接受三次感化令,但仍不能約束他,所以決定判他入勞教中心。 男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時,男被告今年2月與前女友分手後情緒失控,終日四處享樂,為錢而干犯此案。 案情指,被告在4月先後襲擊2名同學,包括揮拳毆打其中一人50次,用鐵錘擲人和禁錮同學,逼對方說出提款卡密碼,提取1900元。他早前承認非法禁錮、襲擊和盜竊等5項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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