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自閉童中年婦免負刑責 |
2010-07-25 (05:34) |
(溫哥華 )卑詩最高法院一個法官周五裁定,格蘭德福克斯鎮(Grand Forks)女子諾耶斯(Kimberly Ruth Noyes,上圖)毋須為殺害一個自閉症男童,負上任何刑事責任。 諾耶斯原本被控一項二級謀殺罪。她向警方承認於2009年8月,殺死12歲鄰居富爾頓(John Fulton)。控辯雙方均同意,案發時,諾耶斯處於精神紊亂狀態,因此不應負有刑責。 最高法院法官麥克尤恩(Mark McEwan)同意雙方律師意見,認為43歲的諾耶斯不能夠分辨自己的行為是正確還是錯誤。 去年8月,居住在格蘭德福克斯鎮一幢城市屋的12歲男童富爾頓,被發現在住所門前失蹤。兩天後,有人在諾耶斯住所內發現他的屍體。 諾耶斯須重返精神病院。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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