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警:尊重法庭裁決
2010-07-25 (05:40)
(溫哥華 )溫哥華警察局周五發表聲明,對加拿大最高法院就溫哥華律師沃德一案的裁決表示尊重。

        在公開聲明中,溫市警重申,警方一直很重視加拿大人權憲章,以及致力維護個人權利。

        警方指出,高院周五的裁決,再次確認警員當天以擾亂公安為理由,逮捕沃德的行動適當和合法。

        法官在判決中,指警員當時拖走沃德的汽車,實在有違人權規定。不過,由於沃德在這個問題上沒有受到任何損失,因此,法官決定推翻另一法院判予他的100元賠償。

        加拿大警察局長協會法律顧問在提交法庭的一項文件指出,法庭應該考慮到警員維護法紀的努力,以及在執法時遇到的複雜又難以預計的情況。

        2002年,溫市律師沃德因遭懷疑會向前總理克里田(Jean Chretien)擲批,結果遭警察拘捕並脫光衣服搜身。高院周五裁定他獲償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