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處罰條例已經生效 從國外帶煙酒回英轉售要繳稅 |
2010-07-24 (05:26) |
(歐洲 )(本報訊)人們從海外度假歸來,帶回一些香煙、酒等消費稅商品(Excise Goods)賣給親戚朋友,但他們往往都沒有注意,如果沒有為此合理繳稅,那麼這樣做就會觸犯法律的。 從今年4月1日開始,新的處罰條例已經開始生效,在未合理納稅的情況下出售煙、酒和燃油等消費稅商品均屬違法。 英國稅務及海關總署的執法總監Mike Eland表示:「我們的宗旨是,為那些有意合理納稅的人提供必要支持。這一宗旨的另一方面,就是打擊那些鼓勵躲避繳納消費稅的違法者。新的法規將更加嚴厲,並將始終貫徹,如果想要逃稅避稅是得不償失的。」 新生效的處罰條例涵蓋了菸草、酒精、以及燃油產品,包括汽油和柴油等消費稅商品未合理納稅的處罰規定。 如何會被罰? -買賣未繳稅或遲繳稅的消費稅貨品。 -以高稅種方式使用低稅種產品(如給家用汽車使用紅色柴油等);或 -明知買方會以高稅種方式使用時,仍向其出售該低稅產品。 -任何人若明知對方所出售之煙、酒等消費稅貨品購買自海外,且未按英國規定的稅率繳稅,卻仍購買該貨物之行為,屬違法。 -任何人若購買僅限於農用設備使用的紅色柴油,以作為汽車使用之目的,屬違法;若隱瞞或有企圖隱瞞該實情者,重罰。 -任何人若在自己的汽車上,使用為農用設備購買的紅色汽油,屬違法。 -批發商若出售紅色柴油給道路汽車用戶,如家用汽車和卡車等,屬違法。 如何計算罰金? -新的處罰條例規定,對違反上述規定者處以的罰金數額,與其行為可能導致的財政收入損失數額成比例。執法部門將視其合作程度和作案動機,對違規者處以該財政收入損失金額10%至100%比例的罰金。 那些明知故犯,故意避免繳納應付稅款以換取利益的人士,將會受到重罰。而在稅務機關發現之前,主動匯報少繳稅情況的人士則將獲減免。 僱員或顧問違規 該處罰條例新增設的一條規定是,如果僱員或企業顧問有任何上述躲避消費稅的「不法行為」,該企業主將受到懲罰。例如,建築公司的僱員,在自己的汽車內加入公司建築設備使用的紅色柴油。除非該企業主有足夠證據顯示,此前曾採取應有措施,防止此類現象發生,否則該業主將受到懲罰。 新條例還規定,如果公司利益來自故意的「不法行為」,則該公司董事或秘書也可能因此受罰。 該新法已列入2008財經法第41條。 進一步了解該條例: -想要了解更多有關處罰信息,可登陸:http://www.hmrc.gov.uk/about/new- penalties/index.htm. -想要了解更多有關可從歐盟國家帶入英國的商品信息,可登陸:http://www.hmrc.gov.uk/customs/arriving/arrivingeu.htm. -想要了解更多有關可從非歐盟國家帶入英國的商品信息,可登陸:http://www.hmrc.gov.uk/customs/arriving/arrivingnoneu. 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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