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吧女酩酊 同伴召車送走 溫的哥性侵醉妞復劫財 |
2010-07-24 (05:39) |
(溫哥華 )(本報記者報道)案中被告奧拉勒(Balijit Singh Aulakh)受僱於溫哥華黃色的士公司(Yellow Cab),上月28日他被判性侵罪成,而之前他已承認兩項偷竊罪名。案發於2007年10月7日,受害人當時19歲。法庭文件顯示,受害人當天凌晨和一班朋友在溫市中心Roxy夜總會一道喝酒,但因醉酒而被夜總會職員趕出來。受害人的友人當時替她召來一輛的士,給了被告奧拉勒20元,叫他載受害人到本拿比市另一朋友的柏文住所。 友問為何乘的士需時那麼長 法官的判決書指出,到了翌晨,受害人在朋友查問為甚麼她乘搭的士需那麼長時間,才如夢初醒,依稀記起被人強姦的經過。的士司機在途中把車子停在一僻靜地方,跟住跑到後座把她強姦。女受害人因為醉得非常厲害,無從反抗,也未能呼救。 受害人還記起,當車子駛至朋友家門時,被告還向她索取車資。受害人本想拿信用卡給對方,但錯給了提款卡;對方問了她的密碼後,沒交還提款卡,後還到銀行先後兩次總共提走近千元。 辯方律師以謬論作出辯護 受害人後來報警,醫生檢查後相信受害人是在不自願情況下,同人發生性行為。 辯方律師曾在庭上為被告辯護,說以受害人當天的情況,縱使不遭被告強姦,一樣會被他人強姦。但法官不接納這套理論,判被告性侵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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