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倡最低時薪33元僱主團體斥太高 |
2010-07-18 (17:20) |
立法會三讀通過《最低工資條例草案》,中小企聯會與餐飲聯業協會均認為,最低工資訂在33元太高,損害工人的就業機會,增加企業的營運壓力。不過,工會領袖強調33元是養家水平,應深思一人工作連養活自己都不能的社會現實。 中小企聯會主席劉達邦直指,最低工資訂在33元太高,將影響全港逾40萬工人,部分低技術的工人,例如保安、飲食業員工可能被解僱,建議最低時薪訂在24、25元,以減少受影響的人數。 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認為,僱主僱員在最低工資立法方面同坐一條船,應該和諧共處,互相合作,希望最低工資水平不要訂得太高,紓緩企業的經營壓力。他以餐飲業為例,租金平均支出約20%至25%,工資佔28%,加上行政費及食材支出,行業平均只賺到2至3%。 不過,職工盟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引述統計處的數字反駁,指整個快餐行業盈利中位數達13%,沒理由不能增加工人工資,強調租金高企是企業成本增加的主因,不應剝削工人。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則以自己的家庭為例,父輩一代只靠父親工作養活一家幾口,然而社會進步,新一代家庭只靠一人工作,連自己也沒法養活,情況值得社會深思。他認為,最低工資立法是一個突破,可保障工人生活,但所有議員的修訂案都被否決是未盡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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