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景樓塌簷篷5傷者獲償326萬元 |
2010-07-16 (16:20) |
土瓜灣美景樓2000年塌簷篷傷7人案件,入稟索償的5名受傷途人,今日獲高等法院判獲償326萬元,其中6成半由美景樓2期業主立案法團承擔,簷篷上的鐵皮屋業主則須承擔餘下3成半賠償。 判詞指出,簷篷倒塌是因為嚴重侵蝕,日久失修所致,簷篷頂部有非法搭建的鐵皮屋,用作儲存衣物。業主事發前5天已拆卸鐵皮屋,但遺留3袋共66公斤的廢料在簷篷上。 判詞又指,鐵皮屋早在1978年建成,當時業主立案法團已知道鐵皮屋是搭建的,也知道鐵皮屋沒有維修,因此法團的責任較業主更大,所以法團的賠償比例較業主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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