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車選手犯性罪行獲判緩刑 |
2010-07-15 (05:39) |
(澳洲 )(本報阿德雷德訊)澳洲奧運單車選手賈米森(MARK JAMIESON)被控犯性罪行,他認罪,但獲准緩刑,不必即時入獄。 賈米森26歲,他承認在08年11月至09年1月期間在阿市犯非法性交及非禮等罪,前者控罪共四項,後者一項。 非法性交罪涉及一名15歲女童,她當時是賈米森的女友;非禮罪涉及另一名15歲女童。 昨天在南澳地區法院庭上,法官判被告入獄兩年六個月,不准假釋期為12個月。不過法官准予緩刑,頒令賈米森守行為三年。 法官指被告的行為不成熟,但因犯法已遭受重大損失,包括失去在國際上參加單車賽的前途。(祖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