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法官集體收賄案6人收押
2010-07-14 (15:57)
在台灣,當地傳出法官集體貪污醜聞。特偵組與台北地檢署共同偵辦這案。經過長達10多個小時的審訊,台北地方法院14日下午2時許,就多案件作出裁定,3名法官、1名檢察官及2名懷疑為中間人的女性收押。

        被收押的涉案人員包括台高等法院法官李春地、陳榮和、蔡光治,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及前民意代表何智輝的秘書謝燕貞、蔡光治的友人黃賴瑞珍。

        何智輝被控在苗栗縣長、民意代表任內,在新竹銅鑼開發等案中貪污,一審被重判19年。但高院今年5月更一審,逆轉改判無罪。台特偵組接獲檢舉發現,疑有法官、檢察官收賄,替何智輝脫罪。經過長時間調查取證,特偵組13日上午同步搜索涉嫌收賄司法官的辦公室等34處地點,拘提、傳喚被告及證人20名,並於13日晚間以貪污及貪污共犯等為由,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上述6人羈押禁見。

        台檢調單位13日晨還前往何智輝住處拘提何智輝,但未果,懷疑已逃脫,正在緝拿中。此外,檢調單位還搜索了高院法官林俊明的辦公室,但並未約談。台媒體稱,這是台灣司法史上查辦司法官貪瀆案規模最大的一次。

        據了解,被收押的法官中有兩人是承審銅鑼案更一審合議庭的受命法官與審判長,另一名地檢署檢察官曾任職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何智輝被疑利用在苗栗時的人脈認識合議庭成員,進而行賄以求擺脫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