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超速免交罰款比例高 維警一哥否認下屬獲偏袒
2010-07-10 (05:39)
(澳洲 )(本報墨爾本訊)維省警務處長奧華蘭(SIMON OVERLAND)表示,警員超速駕駛,不會得到偏袒,他們與其他駕駛人士一樣,有權申請收警告而毋須繳交罰款。

         據《時代報》周四報道,維省警員被發現超速駕駛,獲豁免罰款的比例為公眾人士的25倍。數字顯示,在2008年和2009年,共有555部警方汽車被發現在非緊急情況下超速。其中只有228人被罰款,其餘327人則只被告誡了事。

         奧華蘭接受ABC(澳廣)電台訪問時說:「任何巿民第一次因超速駕駛被罰款,而有長期駕駛經驗的話,均有權申請只收警告。一些被發現超速的警員亦只是透過這個程序提出申請。」

         他透露,他曾被發現超速,但他沒有申請收警告,而是選擇繳交罰款。

         奧華蘭在2006年於維省被發現超速駕駛,此前幾年,亦在昆省被發現超速。他在過去30年駕駛經驗中,只被發現這兩次超速駕駛,兩次均超速少於10公里,他都交了罰款。今年一月,副警務處長萊伊(KEN LAY)被爆在去年10月因超速駕駛而被罰款245元。他在北維省TOOBORAC鎮駕駛時,在70公里的限速區以每小時80公里行駛。(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