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美蓮伍旭昇法案通過 民代籲州長簽署保護行人 |
2010-07-09 (05:27) |
(紐約 )(本報記者榮筱箐紐約報道)去年在華埠東百老匯發生造成兩名紅蘋果幼兒園幼童死亡的車禍至今想起來仍讓人心有餘悸,兩個孩子的父母想起往事仍然淚盈雙眼。不過州兩院近日通過以兩名兒童的名字命名的相關法律,旨在嚴懲疏忽肇事的司機總算給社區帶來些許安慰。一些民選官員和社區代表昨(7日)在市府門前舉行集會,呼籲州長派特森盡快簽署這條法案,以保護行人。 由曼哈頓區長斯靜格、州參議員史葛靜和州眾議員卡文納(Brian Kavanagh)共同提出的這條法案,要求對因疏忽導致行人或單車族受傷的司機進行重罰,首犯將被罰款750元或15天監禁或要求司機參加強制駕駛培訓,再犯將被控行為不檢。 這條「伍美蓮伍旭昇法案」(Hayley Ng and Diego Martinez Law) ,是針對近年來疏忽駕駛引致的死亡及受傷事件不斷增加而提出的。據統計,2007年紐約州共有322名行人或駛單車者因司機疏忽大意被撞死,另有2萬多人受傷,而在2001至06年間,紐約市便有72名12歲以下的兒童因為司機疏忽駕駛致死。紐約市每年也有將近180人死於疏忽駕駛的交通事故,很多都是司機超速或大意造成。但根據現行法例,肇事司機大都只是罰款了事,被刑事起訴的不足1%。 發生於去年1月22日的東百老匯車禍中,伍美蓮及伍旭昇與十多名紅蘋果幼兒園的同學在老師的陪同下,離開且林士果圖書館,在東百老匯39號的永興中心門前遭一輛無人駕駛的小型貨倒行鏟上行人道撞到,伍美蓮當場慘死,伍旭昇送院搶救後也告不治。 警方經調查後,得悉車禍是司機沒有熄匙下車送外賣,貨車轉入後檔倒後行駛引起,認為車禍屬於不幸的意外,並沒有以疏忽為由檢控50多歲的小型貨車司機傅超。 州參院和眾院一個月前已經分別通過了這條法案,目前只待州長簽字。但史葛靜表示,最近通過的法案非常多,等待簽署的法案已經在州長辦公室堆成小山,但他希望州長能將「伍美蓮伍旭昇法案」排在前位,因為這是人命關天的大事。 參加昨日活動的市議員陳倩雯也表示,華埠的交通安全問題非常嚴峻,這條法案至少可以讓疏忽司機負起一定責任。23-25工會的張笑瑛也說,自己每次經過布碌崙橋附近的岔路口都膽戰心驚,更何況華埠還有眾多的老人和兒童,她希望有更多的交通安全法案出台保護華人居民。 兩位往生華童的家長昨日也到場聲援,但都沉浸在悲痛之中,並未公開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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