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公共運輸交匯處禁煙 |
2010-07-09 (12:04) |
政府今日將《2010年吸煙(公眾衛生)(指定禁止吸煙區)(修訂)公告》刊登憲報,把131個公共運輸交匯處或巴士總站(公共運輸交匯處)劃為禁止吸煙區,由2010年12月1日生效。 衛生署控煙辦公室發言人表示,根據公告,禁煙範圍將會擴展至129個露天公共運輸交匯處和另外兩個有蓋公共運輸交匯處,以進一步保障市民免受二手煙的禍害。他指,視乎立法會的審議結果,有關禁煙措施會於本年12月1日生效。 控煙辦公室會在禁煙措施實施前舉辦宣傳活動,以提高市民對措施的認知及遵守有關法例。該131個公共運輸交匯處禁煙區圖則的正本及副本會分別備存於土地註冊處和控煙辦公室,供市民查閱。 公共運輸交匯處的禁煙措施是分階段推行的。43個室內和48個有蓋公共運輸交匯處,分別由2007年1月1日和2009年9月1日開始禁煙。 發言人說,在今年1月進行的調查結果顯示,大部分市民都支持公共運輸交匯處推行禁煙,而接近四分之三的受訪者指出,在已禁煙的公共運輸交匯處受二手煙的影響減少。 根據《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條例》,任何人士在指定禁止吸煙區或公共交通工具內吸煙或攜帶燃茠滬遠洁B雪茄或煙斗,執法人員有權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罰款1500元。 自去年9月1日以來,控煙辦公室在已禁煙的公共運輸交匯處發出超過150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執法大致順利。控煙辦公室今年亦加強推廣戒煙,例如在世界盃舉行期間,派遣無煙大使到各區酒吧進行宣傳活動。 為個人及他人的健康虓Q,發言人呼籲吸煙者盡快戒煙。市民可透過壎芵p綜合戒煙熱線1833183尋求戒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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