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違假釋例 高危性罪犯居溫市
2010-07-07 (05:31)
(溫哥華 )(本報記者鄭一峰)溫市警周一公布高危性罪犯哈克斯(Matthew Ralf Harks)的兩張不造型相片,呼籲公眾小心提防,如果發現他違犯釋放條件應立即通知警方。

        據警方發言人霍頓(Lindsey Houghton)表示,哈克斯在2007年因為性侵犯女童,被判入獄3年。在此之前,哈克斯曾經因兩項性侵犯和一項違反假釋條例而被定罪。

        他又指出,哈克斯身高5呎8吋,重146磅,蓄金色頭髮,有一對藍眼睛,他再次犯案的機會很高。

        霍頓說,哈克斯現正獲有條件釋放,他要遵守的條件包括不可接觸16歲以下兒童;不可存有色情物件;終身都不可在公園、泳池、遊樂場或兒童經常出沒的地方等出現;終身都不可用電腦與16歲以下的兒童通訊;終身都不可從事與16歲以下兒童有接觸的工作。

        公眾如果發現哈克斯違犯上述釋放條件,請致電911與警方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