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半國會議員賺外快 身兼數職恐難專心公職受非議 |
2010-07-06 (05:17) |
(多倫多 )(綜合報道)加拿大近半數的國會議員都在做兼職、經營商業企業,或通過其他方法,在其6位數字的國會議員薪水基礎上,再賺更多外快。 最近公開的國會操守專員報告顯示,加國的308名國會議員中,151人要不是有額外收入,就是在外部企業擁有所有權股份。加通社對這一文件加以分析,結果發現,103名國會議員是商業企業的東主或股東,這些企業涉及的行業極廣泛,從快餐店、麵包店、荒野旅行到控股公司、農場或房地產投資。 文件還顯示,99名國會議員上年在底薪為157,731元的議員薪水外,獲得超過1萬元的額外收入。48名國會議員領取退休金,大部分來自政府;另外51名國會議員的額外收入包括演講和諮詢費、租金、農場收入。 51名國會議員既有額外收入,又有外部商業企業股份,甚至4名國會政黨領袖中的兩人都有外面公司的股份。 自由黨黨魁葉禮庭在法國與他人共同擁有物業,並收取租金。另外,葉禮庭還通過公開演講、自由撰稿和寫書獲取收入,這些收入都是他每年233,247議員薪水之外的外快。 新民主黨領袖林頓是Green Catalyst Group Inc.的東主,擁有Layton Holdings Ltd.的25%股份,還是多倫多一家投資物業的聯合東主,並領取市府退休金。 總理哈珀和魁人政團領袖杜錫就沒有列出任何額外工作、公司股份或收入。 嚴密規限僅適用於閣員 雖然加拿大對內閣部長有一些嚴格的限制,但卻允許國會議員在外面喜歡接多少工作就接多少,喜歡擁有多少公司就擁有多少;而且加拿大不同於英國,加國不要求國會議員公開他們的額外收入數額,只需報告額外收入是否超過1萬元;加國還不要求國會議員公開他們在外部工作上花費了多少時間。唯一的限制是,他們不能使用國會辦公室或他們的國會議員職位,為他們的私人商業企業牟利。 不過,這種做法引起了一些疑問。有人表示,國會議員的薪水已經很高,公眾希望他們做好這份全職工作,但也有人指出,如果國會議員非要捨棄他們的專業職位和商業企業,一旦競選失敗,他們就沒有退路,這會很難吸引到候選人。 安省京士頓市(Kingston)皇后大學(Queen's University)的退休教授法蘭斯(Ned Franks)認為,國會議員在國會外持有的公司股份,能令他們更加明白商業圈和社會上的問題,但與此同時,大家也不想看到國會裡全是要顧自己利益的有錢人。資料來源: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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