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縣府各部門 服務收費鬧內訌 |
2010-07-05 (05:29) |
(三藩市 )(本報沙加緬度訊)縣地檢署投訴說,從7月1日開始的財政年度,縣信息技術部(IT)向他們超額收費約32萬元 ,地檢署在縣參事會的預算聽證會上說,這筆錢足以聘任兩名律師。 雖然外人聽起來會感到很奇怪,不過出於會計的目的,政府部門間確實會因提供服務而收費,比如信息技 術部的一名技術人員為地檢署處理有關電腦事宜時,地檢署會按該工作人員每小時工作費向信息技術部付費。 這次有關收費的內訌是由於政府官員修改了就服務收費的標準。過去,信息技術部的人工收費更高,因為 其中不僅包括實際人工費,還包括了一些收費來支付該部門債務和其他管理費。 一些大型部門如地檢署等因本身聘有處理電腦和信息技術業務的職員,因此基本上不受這高收費的影響, 但一些小型部門因為依賴信息技術部的服務而開支很高。 去年,縣府高層決定將人工費降低,將所有部門的債務和其他管理費,按每名雇員人頭分攤計算,這意味 著經常使用信息技術部服務的部門人工費開支降低,而地檢署等不常使用其服務的部門,一旦需要時就會支付 更高收費。 縣府官員向《沙加緬度蜂報》發出電郵回應稱:「很重要的一點是信息科技部不會因收費而『盈利』,我 們說的是同一塊大餅,只是不同分割方法而已。」 針對地檢署的投訴,縣府官員正在評估如何向各部門收取管理費、行政費和其他收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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