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保留截查紀錄 彭博促派特森否決
2010-07-05 (05:43)
(紐約 )(紐約時報訊)紐約市警察經常對自認為有嫌疑的人攔截搜查,大部分人後被證明無辜,但是警方依然保留這些人的個人資料。

        為此,州議會通過一項法案,禁止警方保留那些無辜者的資料,現在,該案在等待派特森簽字批准,而紐約市長彭博要求他否決此案。

         6月23日,州參議會以32比29票通過該案,6天後,州眾議會以85比55票也批准此案。許多議員認為,那些被攔截搜查者大部分是年輕的非裔和西裔,許多人雖然後來被發現沒有做錯任何事,但是他們的姓名和地址仍被記錄保存在數據庫中。自2004年以來,紐約市約有300萬次攔截搜查,其中90%的人沒有被控違反任何法規。

         目前,該案等待派特森簽字,布碌崙民主黨州參議員亞當姆斯(Eric Adams)說,在他周三(30日)晚同派特森的一次談話中,派特森表示,他「沒發現將此案簽署為法律有任何問題」。

         周三早些時候,當被問到是否會簽署此案時,派特森表示,他要審閱後才能決定,但是他也暗示了自己的立場,他說:「我不明白為甚麼你要有一個有關那些從未被發現違法亂紀的人的數據庫。」

         彭博的發言人波斯特說,彭博將促請州長否決此案。他說,限制那些警方可以在攔截搜查中記錄的信息,會限制警方解決案件的能力。波斯特表示,彭博的團隊曾在奧本尼與議員們會晤,但未能達成任何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