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改千支待毀香煙處理方法 海關職員自毀前途被罰千元 |
2010-07-04 (05:26) |
(澳洲 )(本報墨爾本訊)墨爾本一名海關官員因在海關電腦系統上更改一千支待毀處理方法,自毀十年的事業,並被定罪和判罰一千元。 三十七歲的拉塞羅夫斯基(TONY LASAROVSKI)進入海關和邊境保護總署電腦系統的扣留貨物管理數據庫,私自更改這批被沒收香煙的處理安排,從「等候銷毀名單」上,改到「已被撕碎滅毀名單」上。 聯邦檢控官菲利浦普(MATTHEW PHILLIPS)前天在墨爾本地方法庭上指證,拉塞羅夫斯基在他遞送這些物品去銷毀之前兩天,私下更改電腦系統中這些被沒收香煙的處理方法。檢控官說,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八日,拉塞羅夫斯基開著載運包括這些香煙和其他物品在內的應毀銷走私貨物的海關車輛,抵達ACCORD TRANSPORT公司地址,該公司承包在監督之下銷毀海關沒收的物品。 拉塞羅夫斯基當時似乎在尋找某些東西,當ACCORD TRANSPORT公司職員詢問他在找甚麼時,他回答說,他需要一個盒子,當獲交給一個盒子後,他把這些香煙放入其中。他隨後兩次告訴ACCORD TRANSPORT一名職員,不要銷毀這些香煙,留下來給阿DON,但經理艾爾堅(DON ELGIN)認為不對逕,於是報告海關管理層。 辯護律師稱,拉塞羅夫斯基所犯之錯相當輕微,而且個人並未因此發財。他的當事人承認「嚴重違反海關的信任」後被停職,後來獲准返工,現在將要辭職。拉塞羅夫斯基向法庭承認犯下一項誤用公共物品的控罪。裁判司馬丁(LANCE MARTIN)注意到,拉塞羅夫斯基沒有對他的行為作出明確解釋,但他說,被告當時有一些個人問題,包括與其經理發生一次吵架。裁判司在判決時強調,必須對那些在政府服務部門工作的人士發表明確信息,社會希望對他們能保持高標準和嚴要求。(南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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