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就業人員醫保跨省轉移接續
2010-07-02 (12:29)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的《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係轉接接續暫行辦法》,正式實行。

        農民工、臨時工等流動就業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可以實現跨省轉移接續。

        除醫保關係可跨省轉移之外,隨參保人身份的變化,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三種不同類型的醫療保險關係,也可互相轉移。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表明,進城打工的農民工,可在就業地參加當地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回農村後可帶回,轉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而且不會中斷。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將會同衛生部,設計統一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參保憑證,身份證號碼是參保人員的唯一識別碼,參保人轉移醫保關係時,只需要向社保機構出示,參保信息即可得到及時更新。

        目前中國醫療保險已基本覆蓋到12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