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推翻死刑裁決 |
2010-07-01 (16:57) |
一名男子被控謀殺兩名臥底探員,3年前被紐約法庭裁定罪名成立及判處死刑,那是紐約50年來第一次有犯人被判死刑,但上訴庭周三推翻這項死刑裁決,指原審法庭犯了錯誤。不過,被告被判行劫及謀殺兩名警員罪名成立的判決仍然有效。 28歲被告威爾遜被控於2003年3月在紐約謀殺兩名喬裝成槍械買家的臥底探員內莫蘭和安德魯斯,案發後兩天落網,調查人員發現他寫了一首歌詞,以RAP的形式講述殺人的過程。布魯克林原審法庭於2007年3月判他死刑。 紐約於1988年恢復執行死刑,但一直無人被處死。這宗案件是自從1954年以來,當地第一次有人被判處這項最高刑罰。 不過,曼克頓第二巡迴上訴庭周三認為,原審法庭當年判威爾遜死刑時,主控官陳詞的時候犯了法律上的錯誤,而法官引導陪審團的時候又沒有糾正這個錯誤,導致陪審團通過判處被告死刑。 主控官指出,威爾遜開槍殺死兩人時,已經知道兩人是警察,但威爾遜否認。他當年又在庭上宣讀一篇聲明,對自己為其他人帶來的痛苦,深感抱歉,但法庭最後還是決定判他死刑。 上訴庭指出,陪審團及法庭當年商議應否判處威爾遜死刑時,並沒有考慮到威爾遜已經感到後悔及願意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這些因素。主控官不理會威爾遜的聲明,陳詞時仍然力指他不肯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那是侵犯了威爾遜的憲法權利。 聯邦檢察部發言人表示:「我們正研究最新的判決,然後才考慮下一步應怎樣做。」威爾遜的代表律師沒有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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