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槍殺捷運乘客案續審 專家指當時最好用電槍 |
2010-06-30 (05:50) |
(三藩市 )(本報灣區訊)前捷運警員梅薩利(Johannes Mehserle)被控2009年元旦在捷運槍殺22歲黑人青年案昨日續審,辯方聘請電槍及警方武力專家邁耶(Greg Meyer)作證。邁耶說,被告當時是有權使用電槍去對付格蘭(Oscar Grant III)的。 捷運警員無適當電槍培訓 邁耶是退休洛杉磯警長,他曾在過百宗刑事案件中就警方使用武力問題出庭作證。在開槍的數秒前,梅薩利想用手鐐鎖住格蘭。他說,梅薩利並沒有使用過分武力。邁耶說,格蘭有拒捕記錄,當時看來亦是想拒捕。在根據當時的各種因素判斷,電槍是一個好的選擇。 邁耶出庭作證,薪金是每小時375元,每日3,000元。他說,他用了80多個小時,閱讀了數以百計的文件,觀看了事發時及事發前後的錄影帶,並訪問了梅薩利,之後才得出結論。 邁耶並認為,捷運並沒有適當地培訓警員如何妥善地攜帶及使用電槍。但在被副地檢官斯坦(David Stein)盤問時,邁耶曾一度承認警員最初是沒有理由拘捕格蘭的。 不能未看所有證據前判斷 斯坦並令到邁耶承認,他是在2009年3月便已經對此案有所判斷,那時初級聆訊仍未舉行,捷運也還未進行內部調查。邁耶承認自己並未曾看完案中所有證據,但他的網站聲稱不能在未看完全部證據之前作出判斷。 斯坦對陪審團說,邁耶曾為毆打羅德尼•金(Rodney King)的其中一名洛杉磯警員作證,稱警員並無對金使用過分武力。邁耶說,被告供稱他當時在拉格蘭的手臂,而錄影帶顯示格蘭的右臂藏在身下,所以作出拒捕結論。 斯坦說,格蘭當時被500磅的力量壓著,高呼說無法呼吸,這些都是案件的證據,邁耶是否仍然認為死者拒捕。控方認為死者並非拒捕,而是手臂被困在身下拿不出來,但邁耶不同意,他仍然認為死者是拒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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