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站通報機制擬增透明度 |
2010-06-30 (19:39) |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表示,將與有關方面研究,增加大亞灣核電站通報機制的透明度;並重申,中港負責監察大亞灣核電站的通報機制行之有效。 李少光今天在立法會回答議員的提問時表示,5月23日發現2號機組反應堆冷卻水的輻射水平輕微上升,香港核電投資公司向當局表明,事情未達至被列入國際核事件評級之內,故未有啟動通報機制。 他表示,將與有關方面研究,提高透明度,了解類似不影響安全、不屬於核事故的情況。 根據港核提供的資料,事情涉及2號機組内1根燃料棒的密封度有輕微瑕疵所引致,由於反應堆冷卻水有另外兩層外殼密封保護,與外界完全隔離。因此,事情僅屬輕微營運事件,不會對公眾安全和健康,也不會對環境構成任何影響。 至於通報機制,大亞灣核電站營運者將任何核電站運行事件,通知港核。港核每月向包括環境局和保安局代表的董事會成員報告。有關資料同時上載港核的網頁。 特區政府與廣東省當局建立了官方通報渠道。若核電站發生任何應急事件或事故,核電站負責人便立即通知廣東省核管辦,然後按粵港協議的應急通報安排,通知香港。 大亞灣核電運營管理有限公司已成立專家小組跟進事件,港核承諾向當局提交詳細調查結果。李少光表示,將密切跟進事件,並已邀請中電派代表出席7月6日舉行的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提供更多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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