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本地立法預計明年中通過 |
2010-06-26 (09:29) |
經過連續3日、26個小時的馬拉松式辯論後,立法會終於歷史性通過2012年兩個選舉辦法議案,開創回歸以來立法會首次通過政改方案的歷史先河。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表示,期望秋季向立法會提交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本地立法層面條例草案,預計需時5至6個月審議,明年4至5月通過。 林瑞麟表示,兩個選舉辦法的本地立法修訂建議,會在立法會復會後,分開兩項草案提交立法會,希望立法會在明年4、5月通過,以便展開選舉前的選區劃界,選民登記等實務安排。他又指,暫時未有結論,日後是分階段或是一次過取消委任區議員,政府會在秋季時一併提出,現正作內部研究。 他強調,在2012年立法會和行政長官選舉,委任區議員已沒有角色,何時完全取消,要再聽取不同意見。 林瑞麟又指,政府亦正研究限制議員辭職後補選,希望很快有結論。他強調,必須合理平衡議員權利及市民意願,有關修例建議,會早過兩個選舉的本地立法建議提交立法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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