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車導致死亡車禍 租車公司判賠巨款
2010-06-25 (05:58)
(三藩市 )(本報記者張耀鋈南灣報道)高院一陪審團昨日裁定三藩市租車公司Enterprise Rent-A-Car在一宗“過失殺人”民事索償訴訟中敗訴,需賠償1千5百萬給死者的家人。

        該租車公司於2004年將一輛因安全理由被召回的汽車自行修理後出租給兩姊妹,結果發生車禍,導致兩人死亡。

        Enterprise是全國最大租車公司,在長達5年抗辯後,始於今年5月承認疏忽和疏忽是導致發生該宗嚴重車禍主因,造成來自聖他告魯茲(Santa Cruz)的兩姊妹嚴重受傷死亡。

        兩死者的母親Carol Cally Houck表示,“ 這是消費者安全的重要問題,最重要的是該公司至今仍無意修改有關車隊召回汽車處理政策。”

        24歲的Raechel Houck是在2004年10月7日與20歲的妹妹Jacqueline向三藩市在Capitola的Enterprise租了輛2004年Chrysler PT Cruiser汽車。該車在一個月前,已被Daimler Chrysler汽車廠以安全理由發出召回通知,宣布將435,000輛由2002年至2005年出廠的PT Crisers汽車召回。因為該款汽車的動力操縱系統的喉管可能會漏裂而導致起火焚燒。

        Enterprise的記錄顯示租給兩姊妹的PT Cruiser曾進行修理,而且自Chrysler發出召回通知後不但未將該車召回,更曾將該車出租4次。Houcks姊妹租用該車就是第四次。

        Enterprise北加地區經理(1994-2004年)Mark Matias在法庭誓詞中表示,他沒有留意到PT Cruiser 汽車被召回的消息。他又說,由於汽車缺少,如果將車隊的汽車召回,就會沒有汽車租給客戶。該公司整個公司都是這樣做。

        Houck姊妹開著該輛租車在101公路近Bradley北行,但汽車失控衝過公路中間分隔線與反行車線一輛大貨車相撞,著火焚燒。兩人傷重死亡。

        其母親表示,“我們是在車禍發生後一個月發現這輛租車是召回汽車,但該車從未被送回到車廠或進行修理。”她入稟高院,並聘請專家指證兩死者是汽車動力操縱系統因油喉爆裂而失效,導致發生車禍。

        但Enterprise的律師則指車禍是Raechel的駕駛造成。

        Enterprise最初提出賠償3百萬元和解,而且要求保密。但被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