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聯邦法院否決石油開採禁令
2010-06-23 (08:33)
美國一聯邦法官22日裁決,反對奧巴馬政府近海石油鑽探和勘測禁令,認為禁令將對墨西哥灣沿岸商業造成直接和不可彌補的損害。

        聯邦法官費爾德曼當天在路易斯安那州新奧爾良市一家聯邦法庭作出了上述裁決。費爾德曼在裁決書中說,頒布近海石油開採禁令的美國內政部想當然地認為,一個鑽井平台發生事故,對所有從事深海鑽探業務的公司和鑽井平台都構成了直接威脅。

        一位白宮官員當天表示,白宮將對這一裁決提起上訴。

        這是首個針對奧巴馬政府近海石油開採禁令的官司。路易斯安那州的霍恩貝爾近海服務公司,最先就近海石油開採禁令提出起訴,之後10多個近海石油開採服務公司加入了這一法律行動。

        美國政府在深水地平線海上鑽井平台發生漏油事故後,頒布了為期6個月的近海石油鑽探和勘測禁令。根據禁令,阿拉斯加沿岸兩處原定進行石油勘測的項目暫停進行,墨西哥灣和弗吉尼亞州沿岸的石油開採租約銷售被取消,聯邦機構6個月內不再發放新鑽井許可,墨西哥灣現有的33個深海油井的勘探活動暫停。

        奧巴馬政府稱,頒布禁令將給立法者必要的時間調查深水地平線事故的起因,並制定新的安全措施,防止類似的災難性漏油事件重演。但霍恩貝爾公司等原告方律師指出,政府這一禁令屬於獨斷行為。他們還指出,禁令對墨西哥灣沿海經濟的危害可能超過漏油事件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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