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市夫婦落藥性侵罪成立 手機拍攝錄像成控方證據
2010-06-19 (05:45)
(多倫多 )(綜合報道)現年30歲的溫特太太(Marcia Vant)及她的39歲丈夫大衛溫特(David Vant)否認性侵犯及向該對男女施用「麻醉物品」的控罪。

        受害男女是於2009年2月在1間酒吧認識這2名被告。彼等身分受到保護,不可以公開。

        控方的主要證據是據稱在溫特夫婦的公寓內用手機拍攝的錄像。控方在審訊時表示,男女受害人都聲稱,由於受藥物影響,對這錄像完全沒有記憶。

        該段錄像顯示,女被告及女受害人穿著緊身衣服,其後女被告撫弄女受害人的乳房。

        這2名受害人表示,事發之前,曾在當地的1間酒吧喝酒,其後在溫特夫婦的公寓豪飲。

        周二,法官莎貝(Silja Seppi)裁定2名被告向這2名受害人施用有害物品及性侵犯導致該女受害人身體受傷罪名成立。莎貝法官稱,男被告強逼女受害人性行為,也強逼女受害與他妻子口交。

        溫特夫婦的其他控罪不成立,當中包含向女受害人的1名女親人施用麻醉物品。女被告性侵犯男受害人的控罪也不成立。

        控方律師巴索(Mara Basso)表示,她將會要求判處被告夫婦等候審訊期間已被拘留的16個月以外的額外刑期。

        現年32歲的男受害人周四到庭旁聽。他表示對裁決滿意。他又表示,23歲的女受害人未有到庭,因為要留在家中照顧他們的4個月大的嬰兒。辯方律師史哥利(Peter Scully)表示,他會建議當事人就法官的裁決上訴。

        法官將於7月14日判刑。

        資料來源: 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