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仇恨案增81%
2010-06-16 (05:01)
(溫哥華 )(本報記者報道)加拿大統計局最新公布的數字顯示,溫哥華警方接報仇恨犯罪案件,2008年較2007年增加了81%。在各種仇恨犯罪案件中,仇視同性戀人士的案件,更多涉及暴力行為。

        在溫哥華,2008年向警方報案的仇恨案件共發生143宗,較2007年的79宗大幅增加81%。在全部143宗案件中,40宗涉及宗教信仰,61宗同種族有關,而34宗同性取向有關。

        同性戀者倡權組織EGALE行政總監肯妮迪(Helen Kennedy)表示,很多涉及同性戀的暴力事件,是在各學校以及年輕人之間發生。

        仇恨同志 涉暴力最多

        統計局表示,涉及性取向的案件雖然在全部仇恨案件中所佔比例不是最大,但約四分之三此類案件涉及暴力,包括傷人、言語恐嚇或更嚴重的襲擊,較因種族(38%)和宗教(25%)導致的仇恨罪案涉及暴力的比例,高出很多。

        統計局更指出,溫哥華同加東漢密爾頓(Hamilton)的仇恨案件發生率,在全國10個大城市中名列前兩位。滿地可在全國大城市中案發率最低,2008年僅發生38宗仇恨案件。

        四成遭針對目標為黑人

        根據統計局的數字,由人種或者族裔淵源引發的仇恨罪案之中,差不多40%的被針對目標為黑人。

        包括東印度人及巴基斯坦人在內的南亞裔人士,是僅次於黑人之後最普遍受到針對的族裔群,佔人種或族裔淵源觸發的仇恨罪案的12%。

        大約三分之二因宗教引發的仇恨罪案的被針對目標為猶太教。

        統計局又警告,相關數據或會受到多項因素影響。

        報告指出:「這或許包括擁有(或缺乏)專設的警察仇恨罪行部門、訓練項目、零容忍政策、受害人援助計劃、電話熱線及社區關注運動。換言之,某地區的仇恨罪案比率,或者更能反映該地區普羅公眾及區內各警隊的舉報行為,而不是該類罪案的普遍性。」

        安省皇后大學(Queen's University)社會學教授Sarita Srivastava表示,舉報行為有所改善,只不過平衡了該類罪案的受害人通常舉報不足的情況。她指出:「不管那是35%抑或5%,數字顯然仍屬過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