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截停搜查數十萬市民警方被指濫用反恐法 |
2010-06-13 (05:44) |
(歐洲 )(本報訊)內政部最新調查顯示,濫用反恐法44條的現象普遍存在,被英國警方違法截停搜查人數高達數十萬人。 內政部調查指,2000年反恐法實施至今,已有40次截停搜查反恐行動被證實屬違法行為。由此,進行這些行動的全英14個警隊,已開始緊急尋找相關被截停搜查市民,欲向他們道歉。 警方事務次官Nick Herbert表示,內政部應信息公開法要求,對各警隊運用反恐法44條進行截停搜查行為紀錄進行檢討,結果發現40起違法行動。 他又說:「警方發現2004年4月起一項授權,並未在48小時拘押期限內,獲得內政部次官的司法批准。隨後的調查還顯示,約840宗相關截停搜查在無效的司法批准內進行。」 依據反恐法,涉嫌成為恐怖主義分子的人可能在起訴之前即被拘捕並拘押最多28 天,但凡超過48 小時的拘押都須得到司法批准。 然而內政部調查顯示,絕大多數拘押超過28天限期,或超過48小時的拘押未獲得司法批准。 以上發現被視為警方濫用反恐法的最新證據,去年警方利用反恐法對148,798市民實施截停搜查,他們中絕大多數為和平示威者及攝影師。 歐洲法庭今年1月已裁定英國警方利用反恐法,在倫敦展開截停搜查行動違反人權法。歐洲法庭又譴責英國缺乏合法監管機構,杜絕警方濫用職權的行為。 政府部長們昨天對反恐法44條的實施及監管進行猛烈抨擊。 對此,內政部大臣文翠珊表示將檢討該法例,並引入相應監管機制。 內政部以確認的40起違法截停搜查行動中,倫敦警隊佔10起,泰晤士河谷警隊佔6起,另修适士警隊5起,大曼城警隊3起。面對輿論指責,警方高級官員堅持認為,警方應有靈活運用反恐法自由。 英國高級警官協會截停搜查事務主管,警區總長Craig Mackey說:「截停搜查對保護社區安全不受恐怖威脅至關重要。我們已從過去錯誤中學習,2008年12月,我們協會及全國警隊改革署對如何恰當使用反恐法44條,向各警隊作出指引,並組織培訓。從那時起,不曾有濫用反恐法行動出現。」 被搜查人甚少被控恐怖主義罪行 警方2009年利用反恐法截停搜查人數為148,798人,但僅有688留有記錄,僅佔0.5%。 另內政部數據顯示,警方2009年逮捕207名恐怖主義嫌疑人,但僅起訴56人,且其中僅23人被以恐怖主義相關罪名起訴,其餘均被控與恐怖主義無關罪名。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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