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嚴打違規單車客
2010-06-12 (05:26)
(溫哥華 )騎單車與駕駛汽車一樣,須遵守相同的道路安全規則。為防止單車違規事件,溫市警方將自7月起,嚴格執行打擊違規騎單車的行為。本月是單車月(Bike Month),警方將加強宣傳騎單車的守則,特別是要配戴頭盔,避免發生意外。

        溫哥華市警單車小組警官格林(Brian Green)表示,要讓騎單車成為一種安全的交通模式,不僅要單車配備齊全,最重要的,騎士一定要戴安全頭盔,他說:「很多人在騎單車摔倒時,受傷最重的往往是頭部,因此,戴頭盔不僅是法令,也是保護生命的良方。」

        警方指出,本月初即開始加強路面巡查,發現不少市民騎單車時沒配戴頭盔。去年,溫市警方發出超過3,000張相關告票,而今年到目前為止,已經發出585張。

        意外多發生在十字路口

        溫市警交通執法部門警官巴拉德(Paul Ballard)則強調,單車騎士與汽車司機都要遵守相同的《汽車法規》(Motor Vehicle Act laws),大部分汽車與單車相撞事故都發生在十字路口,因此,司機和騎士在十字路口要特別留意。

        目前溫市警方會在各主要路口,對騎單車民眾發傳單,告知即將執行的政策,暫不會發告票,目的在教育民眾,在騎單車時,不得有違規的行為,7月之後,就會開始對違規單車騎士,執行票控。

        包括闖紅燈、雙手不握扶把、未靠道路的右側騎車、晚上騎單車時沒有配備燈光照明、在行人道(sidewalk)或在十字路口的行人穿越道(crosswalk)上騎車等,一旦被抓獲,將罰款109元到167元不等。騎單車沒有戴頭盔者,一旦被抓獲,也將接到29元的告票。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