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公開泊車告票取消指引告票專家:符合未必獲豁免
2010-06-11 (05:13)
(多倫多 )(本報記者)多市議會表決公開泊車告票取消指引內容,讓市民清晰知道在哪種情況下可取消泊車告票,擅打各類型交通告票的告票專家鄒先生稱,本身對市府有此指引並不知情,儘管有此項指引,但他認為當告票呈至司法程序後,法官具有解釋權及基於每宗個案的不同情況,決定是否取消告票罰款,故未必符合指引的違泊個案均一致獲豁免。

        鄒先生表示泊車告票屬於違反交通規例告票中,最輕微的告票,一般只是罰款了事且不會導致扣分,故除非所涉罰款金額達致數百元甚至千元,否則駕駛者一般不會因為泊車告票,尋求告票專家幫忙。

        法官具解釋權

        他稱一般情況下,警方很少向商用車輛,如速遞貨車、保安車輛及的士等發出泊車告票,除非這類車輛的違例泊車行為,令警方感到難以容忍而向此車輛發告票;指引雖指出上述車輛有權取消泊車告票,但若上呈至司法程序時,法官依然會按照車輛被發告票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可以取消告票及罰款。

        另有一種情況,就是同一名警員向一輛停泊在同一位置約2至3小時的汽車,在上述時段內發出多張告票,令駕駛者動輒要支付數百元泊車罰款;法官也可認為警員在發告票時有針對此車輛之嫌,而容許取消泊車告票。

        又正如一輛汽車數日都泊在同一位置,結果被警員開出數張告票,若當事人要打掉告票,法官亦會按每個個案的不一樣,而作出不一樣的決定,很難基於此指引,一概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