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年度境外救援賑災撥款近1億 |
2010-06-11 (13:16) |
應不同政府和國際性救援機構發出的賑災呼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2009至10年度,從賑災基金撥款9891萬元,為香港以外發生災害地方的災民提供緊急救援。 救援計劃包括批出四筆款項合共530萬元援助孟加拉及印度受風災影響的災民、基金撥出三筆款項合共709萬元,以賑濟內地廣西、貴州、湖南及江西受水災影響的災民。另外,基金批出一筆209萬元的款項,援助雲南受地震影響的災民。基金又撥出兩筆款項合共5500萬元,以賑濟台灣受風災影響的災民等。 所有受資助的救援機構必須於完成每項救援計劃後,就撥款的用途向特區政府提交評估報告及經審核的帳目。 賑災基金的運作由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轄下行政署負責,基金為特區政府提供有效的渠道,當在香港以外的地方發生災難時,對國際間的人道援助要求作出迅速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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