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首次明確超生人口可落戶
2010-06-10 (12:48)
今年中國將開展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首次明確計劃外生育者可以落戶,普查信息將不作為處罰依據。此外,本次普查還首次將中國境內的境外人員作為普查對象。

        中廣網報道,中國社會科學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張翼表示,這次普查遇到的最大的一個問題是流動人口數量非常龐大。中國的人戶分離的情況也變的越來越突出,城市由于拆遷所做的異地安置的現象也變得越來越普遍,現在有30%的城市人口的人戶是分離的,所以要對兩億多的流動人口的普查做到比較精準,這些都是非常困難的。

        張翼表示,為了做好普查工作,使那些群眾,尤其超生的,計劃外生育的群眾消除顧慮,公安部門專門發了六次人口普查戶口整頓工作方案,公安部明確規定,對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及時登記落戶。各個地方就此出台了具體的實施細則。公安部方案戶口整頓時間是5月份到9月30日之間。在此期間,若戶口沒落實,市民要盡快到當地公安部門落實。

        這些信息總結了這些方面,一個方面是對96年1月1日以後,因為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早婚早育等原因造成的嬰兒,如果沒有上戶口,可以憑借出生一些證明辦理常住戶口登記,任何出生證明簽發機構和人員不得以准生證、生育證作為附加條件拒絕為新生兒出具醫生證明。

        河北省明確規定,任何地方和單位都不得限制政策外生育的嬰兒落戶,也不得將戶口登記的情況作為行政管理和處罰的依據。這是全國人口普查條例明確規定的,人口普查跟別的行政的措施是兩個不同的措施,在普查期間一方面被普查對象不得無故瞞報虛報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