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元誘女兒賣淫 拍攝其與工友性交 維省亂倫獸父被判囚13年 |
2010-06-10 (05:18) |
(澳洲 )(本報墨爾本訊)一名獸父因非禮他的女兒,並介紹她給同工的貨車司機作妓,被判13年監禁。 這位58歲的父親來自維省中部,誘惑輕度智障的十多歲女兒出賣肉體,與他的工友發生性關係,問她是否想「搵快錢」。 他是五個孩子的父親,因法庭保護女兒的身份而不能公布他的姓名,他承認六項控罪,包括兩項亂倫、一項與16歲以下兒童維持性關係。 這位獸父還喪心病狂,拍攝女兒與工友性交的錄像,然後稱「我想我將達到高潮」。 一個縣法庭的女法官昨日宣判時稱,這位父親的行為是完全違背女兒的信任,對她造成的傷害是深重的,嚴重損害她對正常生活的期望。 據法庭聆訊,這起性虐開始於女兒13歲時,並意圖退學。這位父親付100元和200元,引誘女兒與他發生亂倫關係。事主早前居住於母親寓所時,曾被一名寄宿者強姦。 在事主與父親之間的截錄對話中,女兒問他為什麼虐待她,這位父親回答稱他這樣做是有意幫她,「這是不錯的酬勞」。 法官認為,這位父親的犯罪是預謀和蓄意的,他的行為對女兒產生墮落影響。法官反駁被告的辯護藉口,即他虐待女兒是因為他本人曾受到母親的性虐待,直指他就想性剝削一名易受傷害的年輕人,以滿足他的性快感。 法官還指出,如果這位父親不接受性犯罪教化課程,一旦獲釋還會重新犯罪。但是她同時懷疑此類課程的有效性,鑒於被告否認虐待,還申請改變認罪答辯。 據法庭聆訊,這位父親懷疑事主是他的親生女兒。他被判囚13年,最少服刑9年才准申請假釋。同時,他的罪行將被存檔,終生列為性罪犯。(峻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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