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市准後園養母雞產蛋自用
2010-06-10 (05:34)
(溫哥華 )(本報記者報道)溫哥華市議會周二晚上,正式通過修訂動物管制附例,令市民可在住所後院合法養雞。

        目前本拿比及二埠都允許居民在戶外養雞。此外,包括紐約、西雅圖、波特蘭等美國城市也都有同樣規定。

        根據市府通過的法例規定,後院飼養的雞隻只可以用作生蛋和孵蛋,飼養者不得宰殺它們食用。每戶飼養雞隻的數量上限為4只,並且最少要有4個月大。同時,溫市仍然禁止民居飼養鴨,鵝及火雞等其他家禽。

        規矩多 不得宰殺

        溫市府副牌照總督察哈梅爾(Tom Hammel)較早前指出,市府工作人員在法例獲得通過後,將為市民辦理養雞註冊手續。

        他解釋,市議會通過新規例後,在家中養雞的市民必須先向政府申領牌照。他們可以透過網上提交申請書,市府也會在官方網站上刊登詳細的養雞規條,包括:雞籠大小,雞隻數量,以及養雞場的面積限制等。

        另一方面,市府報告建議撥款2萬元,設置一個遺棄雞隻收容中心,但目前尚在研究這項計劃。政府須要觀察多一點時間,研究會否有大量雞隻被遺棄。

        有關設立遺棄雞隻收容中心的建議,一度受到無家可歸者權益組織的激烈反對,認為政府輕重不分,沒有先去解決露宿者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