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漢涉殺4人案 陪審團退庭商議 |
2010-06-10 (05:39) |
(溫哥華 )(本報記者崔源明報道)非洲裔男子肯博(Charles Kembo)被控謀殺生意拍檔以及三個華裔女子案件,由9男3女組成的陪審團,聽過主審法官斯特龍伯格(Sunni Stromberg-Stein)花了兩天時間,宣讀指引後,周二下午3時半,開始退庭商議,就肯博被控的四項一級謀殺罪,作出裁決。 斯特龍伯格周二向陪審團指出,在謀殺生意拍檔賽繆爾(Arden Samuel)、女友馬小燕與繼女楊德慧三項控罪中,陪審員必須一致裁定被告是有計劃殺害死者,考慮所有證據並無疑點,才判為一級謀殺;如果未能證明被告有詳細計劃,則屬二級謀殺;如果陪審員把被告醉酒的因素列入考慮,只能判誤殺;如果認為控方未能成功舉證,證明被告有計劃及動機殺人,則不能入罪。 楊思誨案不能參考其他三罪 至於謀殺楊思誨的一項控罪,斯特龍伯格指稱,由於未有找到死者的屍體,控方必須證明此罪行確實發生,罪名才能成立。她也提醒陪審團,不能以其他三項控罪作為參考,而推論出肯博謀殺楊思誨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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