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審議通過《全國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綱要》 |
2010-06-09 (18:04) |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全國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綱要(2010-2020年)》。 會議審議通過的《綱要》確定了今後10年全國林地保護利用的主要任務。一是嚴格保護林地,確保林地規模適度增長。到2020年,林地保有量增加到3.12億公頃,佔國土面積比重提高到32.5%以上。實行用途管制和分級管理,從嚴保護和管理現有林地。加強沙化石漠化土地、工礦廢棄地治理,實行生態重要區域陡坡耕地退耕還林,積極補充林地數量。 二是加大森林保護力度,確保森林面積總量逐步增加。到2020年,森林保有量達到2.23億公頃,比2005年增加4000萬公頃,森林覆蓋率達到23%以上。嚴格保護有林地和生態脆弱地區的灌木林地,實行森林面積佔補平衡。加快宜林地造林綠化,加強生態脆弱地區的生態治理,實施退化有林地修復工程。 三是科學經營林地,提高森林品質和綜合效益。確保重點公益林、重點商品林和生態屏障等用地需要,合理調整天然林地和人工林地結構。建立林地品質評價定級制度,實施森林品質工程和木本糧油工程,提高林地生產力。 四是優化結構佈局,統籌區域林地保護利用。對不同區域林地實行差別化保護利用政策,規範林地利用秩序。 五是深化集體林權制度和國有林場改革。創新管理制度,形成有利於保護林地和發展森林資源的管理機制。落實林地保護利用責任制,將森林保有量、徵佔用林地定額作為政府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加強林地林權管理,建立穩定的投入機制,加強基礎建設,提高林地保護利用調控能力。 會議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和指導督查,紮實推進各項工作,確保規劃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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