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作人二審維持原判 |
2010-06-09 (10:02) |
揭露四川豆腐渣工程及撰文紀念六四事件,早前被成都法院一審裁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判囚5年的內地作家譚作人,9日早上在成都中級法院二審判決,維持原判。 法院判決書表示,譚作人的行為有危害性,而一審判決事實清楚,國家對六四事件亦有定案,但譚作人仍然有擅動行為,所以推翻上訴。 在成都中級人民法院外,早上保安明顯加強,有公安及大批便衣警員,手持攝錄機拍攝。在場亦有民眾聚集,表示支持譚作人。譚作人的妻子王慶華與女兒,及代表律師浦志強一同抵達法院。王慶華被法院工作人員檢查身分證明文件後,獲准入法庭旁聽。 王慶華和浦志強都對上訴結果不抱期望。王慶華早前表示,她對裁決不樂觀,預料會維持原判,她亦不想再作猜測,並已作最壞的打算。而且人已在囚,沒什麼可以擔心。 譚作人於去年3月被當局指,發表與六四有關的文章被捕,今年2月在四川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被裁定觸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判處5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3年。這是繼「六四天網」負責人黃琦去年因「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被判3年後,另一名批評川震校舍豆腐渣工程並判刑的內地維權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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