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靈達進入除牌程序第三階段
2010-06-09 (17:43)
聯交所公布,根據《上市規則》規定,從今天起,將百靈達國際控股(02326)股價及相關新聞 置於除牌程序的第三階段。

        聯交所指,百靈達自2008年10月20日起停牌,在除牌程序的第二階段結束前,該公司提交了一份復牌建議,惟聯交所議決該建議並不是可行的復牌建議,該公司沒有足夠的業務運作或擁有相當價值的資產以符合上市規定。

        若該公司未能提交可行的復牌建議,聯交所擬於6 個月後(即2010 年12 月8 日)取消該公司的上市地位。若該公司終要除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