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逾三億元禮物卡未使用 消費者團體籲設規定管制 |
2010-06-09 (05:17) |
(澳洲 )(本報雪梨訊)去年購買的大約價值三億六千萬元的商店禮物卡,有些可能將永遠不會使用,消費者團體為此呼籲訂立一項操守規則來管制這些禮物卡的使用。 預計澳洲人在二零一零年購買十二億元的禮物卡,但估計其中百分之三十將不行使其購物權。 研究顯示造成獲得這些禮物卡的人士不使用它們的三個主要原因是,他們並不想要發卡機構出售的任何東西;他們無法到達可使用這些卡購物的商店;他們失去了這些禮物卡。 此外還有一些原因是,這些禮物卡太快過期。 當這些禮物卡到期未使用,其部分信用額或全部信用額註銷,對這發行禮物卡的機構來說,通常是一個好消息。 雖然一些過期的禮物卡可以重新激活,但持有人需付出一定代價,還有一些發卡機構把未使用的禮物卡被註銷的卡值,列入公司的利潤部分。 消費者高峰團體CHOICE發言人齊恩(CHRISTOPHER ZINN)說,我們認為應有一項禮物卡的操守規則,包括卡的到期時間應有一些彈性。 他特別批評WESTFIELD的禮物卡的時間架構,雖然COLES、DAVID JONES和MYER的禮物卡有效期為兩年,WESTFIIELD卻僅有十二個月。 (南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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