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抗議譚作人判刑警拘一示威者 |
2010-06-09 (16:10) |
揭露四川豆腐渣工程及撰文紀念六四事件,早前被成都法院一審裁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判囚5年的內地作家譚作人,在成都中級法院二審判決,維持原判。 香港18個團體約40人,由西區警署出發,遊行至中聯辦,要求內地釋放譚作人,並調查四川汶川地震揭發的豆腐渣工程。遊行人士舉起橫額,及向中聯辦代表遞交請願信。 期間,社運人士楊匡被警方以「毆打」及「刑事毀壞」等罪名將楊匡拘捕,送往西區警署後,下午3時半轉介至東區法院提堂。 民間團體發表聲明,對警方拘捕示威者,打壓政治異見人士的行為深感憤慨。聲明並要求警方若沒有合理原因拘捕楊匡,應立即釋放楊匡,並撤銷有關的不合理檢控。 事發時,警員搶走示威者手上的豆腐,楊匡看到警察強搶示威者帶來的私人物件而跟警察理論,被警察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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