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強姦女友舊同學囚六年
2010-06-07 (21:10)
廿三歲運輸工人替女友的舊同學公司運貨,去年八月尾當完成電腦節搬運工作,並隨大隊晚飯及卡拉OK慶功。被告藉送心儀的女友舊同學回家,將半醉受害人帶回屯門住所強姦。
高等法院四男三女陪審團退庭商議後,一致裁定被告一項強姦罪名成立,法官斥責被告乘事主有醉意犯案,行為卑鄙,判監禁六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