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兩棄嬰屍華婦 被控謀殺
2010-06-04 (05:10)
(溫哥華 )(本報記者鄭一峰)溫市警經14個月調查後,周一終拘捕24歲溫市梁姓華裔女子,控告她兩項二級謀殺罪。疑兇涉嫌於去年及今年,先後在家誕下兩男嬰後,把男嬰殺死,並先後棄置嬰屍於門外以及卑詩三角洲堆填區。

        溫市副警察局長雷姆克(Warren Lemcke)表示,疑兇梁芷華(Jee Wah Leung,譯音)周三在律師陪同下,在溫哥華省級法院提堂。她出庭時身穿灰色衣服,眼睛浮腫。被告毋須答辯,還押監房看管,將於6月16日再出庭。

        梁芷華的代表律師巴亨(James Bahen)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傳媒在結束初步聆訊之前,報道有關庭上的內容。

        家人都對事件表現傷心

        雷姆克指出,案中兩嬰兒之父對案件全不知情,而市警及疑兇家人也不知梁芷華第二度懷孕,否則可以阻止第二宗悲劇發生。警方沒說明兩嬰孩之父是否同一人。梁芷華周二得知自己被控後,願與警方合作,更於下午4時到警局自首。

        雷姆克說:「案件除了梁芷華以外,沒有涉及其他人,包括疑兇家人,而他們都對事件表現得十分傷心。」

        記者問及為何梁芷華是被控觸犯加拿大刑法第235條罪名,最高刑期是終身監禁,而不是被控觸犯233條罪名,最高刑期5年。因為殺嬰的母親,通常都被指產後身體及精神有問題。對此,雷姆克說案件交由法庭審理,不便公開詳情。

        控罪不尋常 警沒解釋

        梁芷華的父母周三並不在家,而鄰居薩巴蒂諾(Cheryl Subatino)就表示,他們都不知梁芷華再度懷孕。她指疑兇平時待人接物有禮,希望事件盡快結束,重過正常生活。此外,梁芷華曾在溫哥華一家超市兼職,而認識她的同事也說,梁芷華一年前離職,但當時並沒有察覺她懷孕。

        警方控告疑兇兩項二級謀殺罪,第一宗案件於09年4月2日在溫市查爾斯街(Charles St.)2500號路段發生。梁芷華在家誕下一男嬰,把男嬰用膠袋棄屍門外。而本年3月7日,疑兇在寓所誕下另一男嬰,並把他棄置三角洲堆填區。由於嬰屍可能已經丟棄到垃圾場近一個月,警方放棄搜索工作,屍體無法尋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