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日實行 全禁商舖膠袋州眾院先通過
2010-06-04 (05:23)
(三藩市 )(本報沙加緬度訊)超市店員往往會這樣問「紙袋還是塑膠袋?」但不久之後,可能再也沒有人在加州問這問題了。加州眾議院昨日通過AB 1998眾院議案,禁止超級市場、藥房、便利商店和酒舖為顧客提供單次用途塑膠袋。

         這項立法案若是獲得州參議院通過並獲州長簽署,將於2012年1月1日開始生效,目的是希望消費者能因此購買和使用可重覆使用的購物袋,並從而減少丟棄後送到垃圾填土區的膠袋數量,也避免膠袋棄於路邊、河溪和大海污染環境。州長昨日稱讚州眾院通過此道膠袋禁令,認為是保護加州環境的一次重大勝利。

         不過,顧客若未自備購物袋,商家仍可提供以至少40%再生紙製造的紙袋,但要向客人收取每個紙袋至少5仙。

         如通過落實,此案將使加州成為美國率先實施全州禁用單次用途塑膠袋的州。但許多城市如南加州馬立布(Malibu)、三藩市及波羅阿多皆已分別通過地方禁令。三藩市2007年便成為全美首個禁用膠袋的城市,規定市內超市及大型藥房商店,只能為顧客提供用再造紙或可溶解塑料的袋子,又或者可重複使用的布料或塑料購物袋。

         大型零售商沃爾瑪(Wal-Mart)今年初也在北加州三家分店停止提供膠袋,試驗顧客反應。

         眾院議案起草人、代表聖他莫妮卡(Santa Monica)的州眾議員布朗莉(Julia Brownley)說,此案是推動消費者自備購物袋的有效政策。

         然而,代表爾灣(Irvine)的共和黨籍眾議員(Chuck DeVore)則表示,州政府沒有權利強迫消費者使用某些產品,並稱擔心禁用單次用途塑膠袋,會使大腸桿菌、沙門氏菌等污染食品細菌,透過重覆使用的袋子傳染開來。

        包括代表科羅納(Corona)的共和黨籍眾議員米勒(Jeff Miller)在內的幾名議員表示,他們擔心此案令消費者承擔自備購物袋和收費紙袋的成本。

        他說:「辛勤工作的家庭拿出買雜貨的錢都有些勉強了,不應還要付買袋子的錢。」

         零售商和環保團體等則支持此案,聲稱加州人其實現在已經在付出代價:加州每年用上的超過190億隻塑膠袋,製造塑膠袋和處理用過的塑膠袋的成本,其實遠遠高於自備購物袋。

         塑膠業和其他商界團體則反對,聲稱該禁令會減少製造工作,使消費者負擔更高的成本,且對小商戶造成額外負擔。

        美國化學協會(American Chemistry Council)政府事務主任Tim Shestek稱,這法案會造成「袋子官僚」,迫使消費者每年支付10億元的紙袋費用,另外使州政府承擔150萬元的實施成本。

         此案取得過關最低票數41票獲批准,現已送交參議院審議。